記帳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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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贈與稅

    有3種類型的人應該辦理贈與稅申報:
    1.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內的我國國民,要將他在我國境內或境外的財產贈送給別人的時候。
    2.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外的我國國民或者是外國人,如果要將他在我國境內的財產贈送給別人的時候。
    3.贈與行為發生的前2年內,雖然贈與人自願喪失我國國籍,但是如果將他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的財產贈送給別人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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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所得包括:

    1、營利
    2、執行業務
    3、薪資
    4、利息
    5、租賃
    6、權利金
    7、自力耕作漁牧林礦
    8、財產交易
    9、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10、退職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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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所得稅包括那些

    綜合所得包括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租賃、權利金、自力耕作漁牧林礦、財產交易、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職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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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稅.png

    遺產稅申報期

    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如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延長期限原則以3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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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稅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營業稅法規定課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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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利事業所得稅.png

    列報外銷損失每筆90萬元以下者免附國外公證文件

    營利事業列報外銷損失,每筆在新臺幣90萬元以下者,無需再檢附國外公證或檢驗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之1有關外銷損失之規定,施行已逾15年,為因應我國日益增加之外銷業務,營利事業認列外銷損失需出具國外公證或檢驗機構證明之門檻金額,自50萬元調升為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