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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網路平台業者,須因應如下:
1.應於網路銷售頁面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之明顯位置清楚揭露: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營業人名稱。
2.應於112年1月15日以前,向稽徵管區申請登記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若在其他賣場營業者,包含申請之會員帳號。經營網路平台業者,須因應如下:more -
外國公司常見Q&A
Q1. 在中華民國境內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及分公司經理人可否為同一人?
A1.可以。
Q2.外國公司可某在台設立2加以上之分公司?
A2.可以。
Q3.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可否指派2位以上之分公司經理?
A3.可以。
Q4. 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使用之資金可否於向商業司申請認許前即先匯入分公司籌備處帳戶?
A4.外國公司應先向商業司申請認許、設立分公司登記案後,持商業司之補正函或於送件時,向收文人員索取「外國公司申請認許送件單」至外匯指定銀行匯入營運資金。
Q5.我國公司如何申請公司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證明?
A5. 檢附申請書、英文譯本(證明項目為:公司名稱、資本額、代表人、公司所在地、核准設立登記日期、所營事業(使用單位不需要時所營事業可省略,若需要時請逐項翻譯)外國公司常見Q&Amore -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列報外銷損失,每筆在新臺幣90萬元以下者,無需再檢附國外公證或檢驗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之1有關外銷損失之規定,施行已逾15年,為因應我國日益增加之外銷業務,營利事業認列外銷損失需出具國外公證或檢驗機構證明之門檻金額,自50萬元調升為90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more -
房地合一2.0
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
;超過5年未逾10年,稅率為20%:超過10年,稅率為15%。房地合一2.0more